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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司、新公司、代表处工商年检所需材料

发布者:工商年检所需材料 时间:2018-01-11 浏览量: 分享:

一,老公司工商年检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3、公司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二,上年新办公司工商年检所需材料(以下均为复印件)

1、法人身份证

2、租房协议

3、开户许可证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验资报告

三,代表处工商年检所需材料

一、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所需材料: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对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该审计报告还应包括营利情况的相关内容)(原件);

3、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登记证复印件需要加盖代表处公章);

4、外国(地区)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原件)。

合法营业证明的规范要求:

①合法营业证明指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其他有关营业证明。

②合法营业证明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③合法营业证明为外文件的,需提交中文翻译件。

④2012年7月1日以后办理登记证延期手续的代表机构,在申报2012年度报告时可提交存续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代表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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