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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天!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你完成了吗?

发布者: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时间:2021-06-30 浏览量: 分享: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法定申报期限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没错,今天是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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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什么是个税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02、如何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今天是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最后一天!最后一天!最后一天!还未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建议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方便又快捷!

03、申报已完成,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如您是申请退税,请及时关注个人所得税APP中退税审批进度,若有申报数据有误或者银行卡校验不通过等情况,请及时处理后再次发起退税流程。

(二)如您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请注意一定要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缴款,以免产生滞纳金造成损失。

04、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

(一)如果纳税人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果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于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除需要补缴税款、加征滞纳金外,还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影响以后年度的退税申请。

作者:创业无忧网

原载:http://www.izhuce.com/zhishiku/630.html

服务:财税知识税务知识个税知识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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